母亲三十多年没有户口 户口当时迁到她以前的男朋友那里去 然后就一直没有理会 请问去哪里可以办户口

2025-05-09 03:31:3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在提问中的表述,有点儿矛盾。
既然“母亲三十多年没有户口”,那么,又何来将“户口当时迁到她以前的男朋友那里去”呢?
也就是说,既然你母亲将“户口当时迁到她以前的男朋友那里去”,那就证明你母亲是有户口的,只是“一直没有去理会”而已。
因此,可以这样认为,你母亲是有户口的,而她的户口只是在“以前的男朋友”那里。现在,她只需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当然,如果没有户口,她是办不出身份证的。但如果你母亲已有身份证,那她当时又是凭什么去办理的呢),去其当时的男朋友处的辖区户籍登记机关,查询她的户口究竟落在哪里即可,然后将户口迁回。如果查询的结果是你母亲的户口已被注销(一般情况下户口是不会被注销的,但由于事隔三十多年,查询或许比较困难),由当地的(她原先的男朋友处)户籍机关出具证明后,应该可以在你母亲的现居住地重新申报户口。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第一,到前男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第二,到目前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在办理之前,先联系一下,沟通好了,以免跑来跑去。祝你生活愉快!

回答3:

只有到母亲的前男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只要联系好母亲的前男友就可以很顺利的办理。
先带父亲的户口本、身份证、父母的结婚证到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入证明;
再带上述证件(明)以及母亲前男友的户口本、身份证到母亲前男友户口所在地办理准迁出证明;
最后回到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回答4:

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