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执行了没?如果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建议不要四处曝光信息,那样对你要回欠款没有帮助、只会添乱。可以向政法委、上级法院反映,领导交办或提级执行都比新闻媒体监督有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有判决书,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当然,最好还是照抄判决书,再陈述未还款的说明)
建议先去上级记委反应。再找报社,在中国,记委牛得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