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理学?理学真的祸国殃民吗?

2025-04-28 11: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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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朱理学在思想上对封建伦理纲常的强调,某种程度上束缚了人们的思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当时的审美和意识形态,许多艺术形式追求空灵、含蓄、自然、平淡。一种观点认为,宋明理学是压制君权的学说,朱子提出理高于势,要求皇帝正心诚意,正是建构了一个高于皇权的理的概念,并以此建立了一整套思想体系,使强权丧失了合理合法性。宋明理学,是中国哲学的一次伟大突破。宋明理学是对早期儒学的继承和发扬,而非退步和否定。褒扬理学的观念认为,理学家在人格修养上继承了孔孟等先人,并且将之发扬。另外,如英国科学家李约瑟认为,宋明理学是中国古代推动科学进步的关键。但另一方面,另一种观点认为,宋明理学是中国封建社会集权统治的最大的帮手,是阻止社会进步的力量。如清代思想家顾炎武等批判宋明理学空谈心性,而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哲学家如任继愈则倾向将宋明理学看成科学发展的对立面,另外日本战后著名汉学家如丸山真男和岛田虔次则把宋明理学视为使中国近代化过程遭受“挫折”的主要原因。

回答2:

《朱子语类》卷十三第二十二条:“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追求过高的享受要求美味就是人欲。
天理是道德规范,人欲是物质欲望。人欲要合理,超出就是人欲。“存天理灭人欲”的意思是指要控制自己的欲望,以免给社会带来伤害,比如,有些人为了钱财会选择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得,当官的起了欲望,会贪污。不从事正当的男女生活,却要强淫等这些就是朱熹认为的人欲。天理是至善,该是指五常“仁、义、礼、智、信”,而人欲是嗜欲,贪念,邪恶。这些不好的东西,就是朱熹认为应该去除的东西。
问:“寻常遇事时,也知此为天理,彼为人欲。及到做时,乃为人欲引去,事已却悔,如何?曰:“ 此便是无克己工夫。这样处,极要与他埽除打叠,方得。如一条大路,又有一条小路。明知合行大路,然小路面前有个物引着,自家不知不觉行从小路去;及至前面荆棘芜秽,又却生悔。此便是天理人欲交战之机。须是遇事之时,便与克下,不得苟且放过。此须明理以先之,勇猛以行之。若是上智圣人底资质,不用着力,自然存天理而行,不流于人欲。【译文】问:“一般遇到事情的时候,也知道这是天理,那是人欲。等到去做事情时,却又被人欲所引诱,事后又去后悔莫及,这应该怎么办?朱子回答说:“这并是缺乏‘克己’的工夫。对待情况,极需要给他把问题梳理清楚才可以。 就好象前面有一条大道,又有一条小道一样。心理明知道要走大道,但是,却被小道上的东西所吸引,自己不知不觉地走上了小道;等到前面遇到棘荆杂草,心理就后悔。这里便是天理与人欲斗争的关键所在 所以,必须在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就要去做克己的功夫。不可以姑且放过。这就要首先在道理上明白是非,然后勇敢地去做。假如是圣人那样的资质,他就无需劳神费力去思考,自然回按照天理去做,而不会流于人欲。
朱子曰:“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
程子曰:“君子之于义,犹小人之于利也。唯其深喻,是以笃好。”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该是程朱理学被骂的另一个祸端,多少年来被认为是祸害妇女的言论。此话出自《程氏遗书》卷二十二,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伊川先生(程颐)曰:‘然!凡取(娶),以配身也。若取(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假使女子要为死去的丈夫守节、不能再嫁,那么男子的妻子若死,做为丈夫也应为亡妻守节、不应再娶。可想见,此话并非专对女子,与“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食嗟来之食“是同等的意思,都强调人要注重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