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老板打工开车意外翻车,我受伤老板应赔偿我那方面钱,多少钱

2025-05-11 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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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打工开车造成伤害,应当属于工伤,老板应当支付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支付。

回答2:

你好,我是甘肃平凉崆峒区人,给东北老板打工跑车,在广州从车上掉下来了,导致肩甲骨粉碎性骨折,六根肋骨断,在医院期间老板就不好好给钱,为了看病我们掏了一些,现在出院两个月了老板迟迟拖着不处理,问题是两地,老板车人户都在长春,怎麽起诉

回答3: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