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漏诊肺癌要看什么情况,漏诊难于避免,是人犯错难于避免,电脑也会死机,要看是什么情况下的漏诊,是很大病灶的漏诊,还是难于发现的病灶的漏诊;还有人对片上病灶的反应、思维都受工作(阅片)环境,心情的影响,有时在人的视觉疲劳、或思维顿嵌的情况下,即使病灶很明显,也会如同视而不见,与诊断水平或责任心没直接关系。但既然出现了漏诊,就要看患者方面对放射医学工作者的理解程度,在目前的医患关系大前提下,大多病人或家属会对相关医生要求“给个说法”,实际就是要你陪钱给他们,这要看你的漏诊对他的疾病的治疗延误了多长时间,如果只是十天半月或一两个月,则对于早期肿瘤来说,这点时间不算延误,对有疑问的病灶动态观察都允许3~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呢,一般高度怀疑的是两个月左右复查一次,对于晚期肿瘤提早一两个月发现,对患者的预后是否有大的改善则很难说,说不定是提早一两个月进入精神崩溃。当然如果延误半年以上,而这段时间内正好处于早期与中晚期的临界阶段,则还是可能有影响的,影响的程度则要看具体情况。这时如果患者方面计较起来,你能接受他们的要求也许能息事宁人,但有不少时侯病人方面往往得理不饶人、得寸进尺,恨不得把你的职业医师资格拿掉才解恨,这时则要进入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这样的结果一般较为客观公正,当然根据责任的大小会让当事医生及相关医院分摊一些经济赔偿,或扣掉当事医生一部分奖金或工资,这要比为了息事宁人,答应患者方面狮子大开口要好得多。当然当事医生对此的教训一定是深刻的,但是否以后不犯同样的差错,谁都不能说绝对的话,只能说医生越干越小心,也被人说是越干越胆小了。
不需要。这个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是医疗事故吗?
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