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刑事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可以先进行民事诉讼吗

2025-05-14 22: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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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

  被广泛引用作为“先刑后民”原则法律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该条第五款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事实上,早在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及时查处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经济犯罪的通知》就对“先刑后民”原则有了比较粗略的规定。
  1987年,上述机关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中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时,一般应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全案移送;如果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必须分案处理的,或者是经济纠纷经审结后又发现有经济犯罪的,可只移送经济犯罪部分。这一规定标志着先刑事后民事原则的确立。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经济犯罪嫌疑问题规定》第1、10、11、12条进一步阐明了这一原则及其适用。

回答2:

如果民事案件是因为刑事案件引起的,如果伤害案件等,受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诉。
如果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没有直接的因故关系,根据我国先刑事后民事的审理原则,像你这种情况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3:

理论上可以,但即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都要以刑事的判决为依据,刑事判决前都会因为事实不清而裁定民事诉讼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