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抓好“两个阶段”的工作,第一阶段是调整核定的扶贫对象录入国家数据平台,第二阶段是完成对贫困对象各类资料的建档和“1+17”专项扶贫方案因户施策方案数据资料的建档录入工作。二是提高精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掌握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因素、新变化,研究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摸清农村发展的特征和困难,掌握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以现阶段精准扶贫工作到村、项目到户、投资到人的要求,科学识别出贫困人口,全面掌握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要求各乡镇如实地填写上报各类表册和数据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数据信息资料。乡、村数据信息采集结束后,要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最后由县扶贫负责汇总。四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要求对识别的贫困人口全部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数据信息平台。坚持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制度,公开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因扶贫对象认定不准确而引发新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