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只要办理工商登记就行了。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公布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其中第141项规定,取消民政部门对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批,内容包括取消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的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