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税控设备(限金税盘和IC卡) ,不要去国税认证。全额抵缴应交增值税。
如果已认证的话,在申报表上填写在进项转出栏。
税控设备、维护费增值税抵减会计处理:
一、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初次)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会计处理:
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1416元(含税价)
借: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等) 1416元
贷:银行存款 1416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16元
贷:营业外收入 1416元
2、支付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370元
借:管理费用 370元
贷:银行存款 37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70元
贷:营业外收入 370元
二、财税〔2012〕15号: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税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正常的业务认证抵扣
然后再做进项转出
在转出的当期申报时做全额减免
认证是用抵扣联
第一次入账用记账联,转出和减免可不用原始凭证或者用抵扣联复印件做原始凭证。抵扣联与别的发票抵扣联一起装订
不需要去国税认证,只需在次月申报时在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填入税控设备款即可。购置税控设备时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
税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正常的业务认证抵扣。认证是用抵扣联。抵扣联与别的发票抵扣联一起装订。入账用记账联。购置税控设备时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税控设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最好去,免得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