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行,因为这个属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除非你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那些情况,例如怀孕、哺乳或者工伤等等,你的劳动合同才不会因期满而自动解除。那时才能谈补偿的问题。明白没有?
1、是的,你可以得到2个月工资
2、如果产生纠纷,建议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都是免费的
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你可以得到补偿。
如果你从2008年1月1日后入职,则一年一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满半年算一个月。
如果你是2008年1月1日前入职,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如果单位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2个月经济补偿金!2×月工资
问题不清楚,你是还要想续签合同么?得到补偿是什么补偿,社保?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