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个婚姻的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妻子是内蒙古自治区的,我们结婚证是在我老家黑龙江领的证,婚后她的户口所在地一直都在内蒙古,四年前她离家走,我现在想跟她办理离婚证我该怎么办??我现在联系不上她,前年我在黑龙江老家的法院起诉离婚,我妻子她的妈妈说婚后我妻子一直在内蒙古生活,就没有到法院审理,我该怎么办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离婚案件有三个要素: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能达成一致的话,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只要离婚协议书完备很快就能办理,但就其中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离婚。判令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司法解释有13个法定情况认定,如不符合其中的条件,而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会判决不离婚;财产分割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还是共同财产的认定,这个问题比较专业,可尽量争取;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两周以下一般归母亲,支付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收入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