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事后饮酒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有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固定的醉驾标准(80毫克/100毫升)的,应当认定为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