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陕西省对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此次调整人员均每人每月增加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