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交通事故的责任于赔偿问题:(急急急)

2025-05-08 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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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针对补充问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当事人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是不合适的。根据律师职业道德规定, 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因此你有权中止委托,而且不用给对方劳务费,重新委托一名新的律师。你方司机确实负有责任,因此,责任必须在司机和你之间进行分担,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这样的请求。对于分开起诉的,你们可以请求法院合并审理,以减轻你们的讼累,而且法院为了有利于诉讼,阐明真相,一般也会合并审理。

要求你们承担连带责任是对方的权利,而且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们公司确实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因为司机是你们雇的,开得车也是你们的,司机是为了你们的利益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将对方撞的,因此是可以要求你们承担部分责任的。
至于查封车辆,应该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扣押车辆属于财产保全措施,这里承担责任应该是公司,而不是个人,所以财产保全措施只能针对公司的财产而不能针对个人的财产,所以查封个人的车辆是值得商榷的。但是如果你们的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话,也是可以对个人的财产进行查封的,因为个人独资公司的责任是和出资人的责任重合在一起的,这种公司是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所以这个时候法院是可以查封个人的财产的,如果属于这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查封你朋友的车子的。
建议你委托律师代为诉讼,有什么问题请继续补充提问。

回答2:

你好,对方的起诉的诉讼主体是不对的,因为不能将你朋友个人作为被告。按照规定,作为该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你朋友的个人财产是不会被查封或者用以赔偿经济责任的。因为你朋友开设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形式的,只以公司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主次责任的划分是3:7分,当让叶可以2:8或者4:6分,这是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断的。
这样是需要更换律师的,按照相关规定,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们可以另行聘请律师进行代理。

回答3:

对方聘请的律师和我们的律师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 错错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