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辞职报告后 强行请假30天问题

2025-05-08 09:26:5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内容好长,但是实际上就是想问怎么解除合同而已,是吗。是的话那么:

1.附上辞职报告部分内容,帮忙看下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7条
也就是说你Email给公司或者寄挂号信给公司都可以,书面通知,提前20天就可以了,内容不限理由不限,直接写不想干了也是合法的,也不需要公司批准

2.公司交的社保是从8月份开始的,少交了几个月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8条第3项
也就是说公司确实少交社保的话你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7条
另外公司加班不给钱的话,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话是要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5条

综上在本案中如果公司确实没交清社保可以按第2点走,否则的话按第1点规定的方法去辞职即可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1、你打的辞职报告中,一定要加上:“公司每周经常加班,不给超时加班工资,属于克扣工资,因此,本人被迫辞职,请于批准,并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结清工资,到时无人交接,本人将自动离职,存在争议将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果没有此条,到劳动仲裁时,对你不利;
2、既然已经要不干了,没必要再客套什么,直接了当,对事情处理会简单一些;
3、辞职报告,你采取的发邮件同时直接递交书面文字报告的方法,比较好;
4、被迫辞职,可以申请要求单位支付你劳动合同补偿金,超时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超时加班费,只要你有充足的证据,劳动仲裁机关会支持你的,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劳动仲裁机关将不会裁定单位支付你补偿金和超时加班费的,但会裁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的。
祝你顺利

回答3:

1.附上辞职报告部分内容,帮忙看下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7条
也就是说你Email给公司或者寄挂号信给公司都可以,书面通知,提前20天就可以了,内容不限理由不限,直接写不想干了也是合法的,也不需要公司批准

回答4:

劳动者提前30天辞职,这是劳动合同法上的程序性规定,但是除了参加过培训和具有保密协议约定情况外,是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即使单位不批,期限到了之后还是可以离开的,用人单位是不得扣押劳动者工资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