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法人挪用公款100万元,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他是循环使用,以后挪用的资金还前面挪用的资金

2025-05-08 1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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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挪用资金100万元,即便是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属于盈利或者非法活动,一样涉嫌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