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要经过劳动局盖章后方能生效?请教!

2025-05-10 0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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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