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妇女卖淫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扩展资料:
本罪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治安营理和社会风尚。
(2)主观上出于故意,并以营利为目的。
(3)客观上实施了提供卖淫场所的行为。本罪的构成,不以容留时间的长短为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容留妇女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