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历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上述规定,没有发生性行为,但是同居生活,不符合彩礼返还的第二种情况。女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买车的钱是彩礼钱以及自己的个人婚前存款,该车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在婚后购买的车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领证后男方买的三金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按个人财产处理,否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