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申请,可咨询当地村委会,还要评议的。
条件:
1.本人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办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委会;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和类别,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三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审核后,将确实的救助对象和类别上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4.县级民政局审批后,再次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如无异议,则确实为救助对象。
贫困户精准识别(5月29日-6月27日)。
1、工作方法
(1).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23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2736元),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30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3322元)。
(2).规模。按照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和省定农村扶贫标准,市10个重点扶贫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识别。其他村的贫困人口按5%认定,要与低保政策有效衔接,我镇农村低保人口比例为4.7%,加上“五保户”,其比例与贫困户比例基本吻合,要充分利用低保人口的识别成果,主要从低保人口和五保户中识别。
(3).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4).登记内容。《农户登记表》,包括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生活情况等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工作步骤
第一步:农户申请(5月29日-5月31日)。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镇督导调查组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二步:入户调查(6月1日-6月6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督导调查组人员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三步:民主评议(6月7日-6月8日)。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各村推选产生民主评议小组,千人以下的村人数10-20人,千人以上的人数20-30人,评议小组要在村内张榜公示,成员的推选,要充分尊重民意,具有广泛的群众代表性,应包括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党员、妇女、一般群众、低保户等,其中群众代表人数不少于50%。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镇督导检查组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四步:公示公告(6月9日-6月27日)。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确定出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镇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
第五步:建档立卡。村委会组织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文本(见附件)。
你多大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