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利润=2600+130-1250-35-50-50-40-20+60=1345
利润总额=1345+40-10=1375
无纳税调整事项,所以应纳税所得额=1375
应交所得税=1375*25%=343.75
净利润=1375-343.75=1031.25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31.25*10%=103.125
期末未分配利润=1031.25-103.125-200=728.125
计提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34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3.75
结转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借:投资收益
借:营业外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销售费用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营业外支出
贷:所得税费用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03.125
贷:盈余公积 103.125
分配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利 200
贷:应付股利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