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戒毒提前释放由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也就是公安机关批准。
《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戒毒所把评估材料送到当时的抓他的经办单位审核,所以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很多人戒毒所已经把材料送到公安局,但是公安不批的话,也得关满两年
戒毒所,戒毒局。和公安已经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