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解聘后有权申请补偿吗

2025-05-07 23: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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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提及的司勤人员处置内容如下: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所需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