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4万块,还款期已过,不还钱,有借条,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

2025-05-09 17:11: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
1、还款期已过即债务履行期已届满,那么需从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年内起诉,否则,将因诉讼时效已过而丧失胜诉权
2、有借条,说明存在借款合同,但是仅仅这些不够,还需要证明你确实把4万元借给对方的证据(例如转账凭证等),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从实际借款之日起才生效,因此要证明合同的有效性
3、该案子的涉案金额小,可以采用小额诉讼程序,3个月以内可以审结,而且程序比较简单,但是仍然不介意走诉讼程序,最好找当事人和解,也可以减少诉讼费。

以上仅为个人意见,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回答2:

  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
  借款到期后,对方不还款的,债权人应该尽量在还款日期到期后的二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否则有可能因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
  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归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来促使对方早日履行法院判决或调解。

回答3:

可以去起诉,,具体期限要根据案件来确定,你这种案件很简单,顶多两个月,主要是法院需要排案件。

回答4:

可以 只要欠条上有 足够证明事实的证据 就可以了!

回答5:

可以的 你可以直接把TA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