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思想流派,其根源最初可以追溯到孔子的弟子子夏,但真正形成一个独立的流派是从战国时期商鞅,申不害等人开始的。法家的著作主要是商君书和韩非子。
法家代表商鞅,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 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
商鞅在变法之争时提到的“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就成为了秦国政治的指导原则,使秦国领先于山东六国。其次,商鞅执法不避权贵、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坚决贯彻了法家的这一主张。最后,法家还有一个共性就是,商鞅一样抱着法家“明法”的态度和精神来推行政治改革,让百姓知晓法律。
主要作品
《商君书》、《秦律》
《汉书·艺文志》在法家论著中记载商鞅著有《商君》29篇,兵家权谋论著中著有《公孙鞅》27篇。 其中《公孙鞅》已失传,现存的《商君书》共有24篇,其中第16篇刑约和第21篇御盗内容已失传。
《商君书》又称《商子》,是由商鞅的言行和思想及法家后学著作汇编而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品之一。书中主张依法治国、重农抑商、重战尚武、重刑轻赏,贬斥儒家学说、纵横家及游侠。
此外,《汉书·艺文志》在农家论著中记载有《神农》二十篇,颜师古引刘向的《七略·别录》认为此书疑为李悝和商鞅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