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商家欺诈了,因为已经有了法院判决。如果认为要求惩罚性赔偿比较有利,应当选择诉讼请求是惩罚性的。
你好,这个不可以!我国诉讼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也就是同一事情,不能起诉两次,只是如果判决生效后还不服的,有新证据,可以申请再审。
那退款是不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判所得?如果不是,那就没有诉讼,可以再起诉。
前者是违约之诉,后者是侵权之诉,违约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只能择一行使。因此,不能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商家欺诈,要求惩罚性赔偿,因为违反“一事不再理”。
你可以 起诉试试看看法院会不会受理
一事不再理,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