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保卡支付的发票可以算是工伤么

2025-05-10 02: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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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是两码事,,。

回答2:

医保卡上个人账户余额,属于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用途为支付职工门诊以及住院治疗个人负担费用,不可以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