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去自首了警察要我去别:派出所自首?

2025-05-08 17:14:0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个就不对了。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公安机关应该受案。当然,灵活处理。自首属于重大的量刑情节。务必要保住。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回答2: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小的犯罪,每个地区都有管辖权的,派出所他不能管到辖区外的嗯犯罪分子的,也就是说你必须去你所犯罪的派出所自首!

回答3:

因为你没有在本辖区的派出所之首,要在本辖区的或者是你犯了罪之内的派出所

回答4:

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受案。当然,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