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事业单位对其所属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设置必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一经设置,一般不做调整, 除非单位合并分立、编制管理部门正式文件规定需增减机构编制或国家及省里要求改变岗位结构比例等情况需要,新设置方案也需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事业编制人员三类岗位之间的转岗调整也要符合转入岗位的任职条件及岗位要求并报人社部门办理转岗聘用备案手续。简单来说,单位是无法改变你的编制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