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持的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但由于出具欠条的人已经死亡,那么其子是否应承担还债义务,则要依具体情况而定.
父债不一定子还,要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儿子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的情形下不承担父亲的债务责任。
二在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的限度内负有偿债责任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按照你所说的,父亲有大量的遗产,如果他的儿子继承了遗产,则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当然了,如果儿子没有继承遗产,其他的遗产继承人也是应当承担还债责任的.
针对你的补充提问:
欠条只要是当事人亲自签字就没有问题的,对方否认应当提供证据的,实在不行也可以找到死者生前的字迹进行笔迹鉴定.
准备好欠条,写民事诉讼状就可以了.
如果标的较大,请个律师会方便些.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
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
第三,是否给付利息;
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
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