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期程最短4年,最长8年,依亲3年後,第4年在台居住满335天,可取得身份证。依亲居留满3年,每年在台湾合法居留期间须超过183天,可申请长期居留;由长期居留到取得定居的资格,最快需1年。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规定: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的,发给结婚证。结婚证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和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