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电动车带着朋友被车撞了用负责任吗

2025-05-09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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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法律上讲,你没有任何责任。

  一、从交通事故的责任上讲,对方逃逸,承担全责。

  二、从你跟朋友的法律关系上讲,你在法律上属于“帮工人”,你朋友属于“被帮工人”

  你是义务帮工,按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如果想让你承担责任,则必须有一个前提,即你是故意的或有重大过错。事实上,你没有责任,因为交通事故的定性已经明确:对方是全责。

  事实上,因为你是义务免费的“帮工人”,反而是你朋友对你有赔偿的义务,这听起来有点奇怪吧,因为你朋友作为被帮工人是受益人,法律规定:你为他帮工过程中,受到了损害,被帮工人是要赔偿你的损失的。

  当然,上述规定是法律的规定,现在你朋友受伤了,而且伤比较重,而对方可能经济条件一般,你再跟你朋友提赔偿,这个就过份。但你是没有责任的,这一点必须要明确一下。从道义上讲,朋友受伤了,而且比较重,既然是兄弟,那就多去看看他吧。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规定: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回答2:

你是驾驶者,责任不在你朋友,全是你的的责任还有肇事司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