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做事,回家的路上腿摔断了,老板有责任吗?

2025-05-07 16: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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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摔伤不是工伤,老板不负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要是你正常的回家路上摔断了腿的话,那就是属于工伤的,工伤的话老板就是有责任的,
所以说你应该要老板给你补偿的,医药费跟误工费都是老板的,其他的补偿就看你能不能要到了。

回答3:

回家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除此之外,难以主张老板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