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5-05-08 2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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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提的很本质,当时这条规定制定时各有关人员争论很激烈,最终确定了这样的结果,概括理解主要还是考虑到目前交通事故频发,驾驶机动车本身就包含了危险,是为了增加机动车一方的谨慎驾驶义务,保护行人一方的安全,以人为本,同时保护各方的生命财产,不光是对行人的保护,同时减少事故发生对机动车一方也是一种保护,再者说行人一方与于机动车一方比较属于弱势。

回答2:

这是交通法新的规定 为了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就算是行人的主要责任 赔偿什么的还是你的事情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回答4:

参见《道路交通安全法》

回答5:

不一定吧 要看谁是有过错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