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

2025-05-09 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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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推行行政监督制度,是坚持从源头预防腐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深刻认识和把握权力运行特点与规律、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探索,对构建为民、务实、高效、透明、廉洁政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那么怎么样才能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各行政机关都能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各行政机关做到自觉履行。

二是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一是严格审查政府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同时,对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规定上报上级法制办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二是给类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到不能行文的绝不备案,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文单位,要求行文单位限期撤消或变更。

三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在行政复议方面,要通过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座谈会等形式,总结交流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行政应诉工作方面,制定并下发《×××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暂行规定》,切实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质量。

四是积极拓展行政监督渠道。一是加强层级监督,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
》,对行政低效、行政失效等问题,由监察部门督促进行整改。三是发挥审计和监察作用,切实保证执法活动的廉洁和公正。四是对经市长公开电话、市电视台、市长信箱以及县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投诉事项和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领导都直接答复或指示相关单位限时答复,使其及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