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职务是平级,大队长和教导员同为消防大队主官领导,只是分工与工作侧重点不一样。
大队长是直接负责义务的,主抓训练,行管,作战指挥、消防审核、消防验收等。而消防大队的政治、思想等工作大队教导员直接负责。
消防大队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属的武警消防部队的营级建制部队。军队系统(武警)实行的是“双首长制”,政治主官一般担任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 ,军事主官担任党委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 。
扩展资料
首长制又称一长制或独任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由行政首长一人执掌的行政组织体制。其基本特征是行政首长对行政机关各种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一人决定一切行政措施,其他领导成员均为行政首长的幕僚,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首长制的优点在于:权力集中、指挥灵敏、责任明确、减少扯皮,办事果断行动迅速、效率较高。
首长制的缺陷在于:由于一个人的知识、能力、经验、精力等毕竟有限,处理事务难免有思考欠周之处。虽然在现代领导体制中广泛地应用专家智囊机构,帮助领导者科学决策,但因领导者有决策权和否决权,因此并不能完全补上这一缺陷。
另外,在首长制下,主要负责人如果选择不当,还可能造成独断专行、滥用权力,从而出现营私舞弊,危害国家或集体的现象。
首长制通常适用于权责明确、专一,而且机动性、技术性和时间性强的行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