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辞职,工资正常发放
单位押工资违法,可以随时要求单位支付
需要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不知道、你有试用期吗,试用期没那么多说头,想走打个招呼就可以。员工离职不需要理由。再看你说的情况公司违约在先。协议里规定了你违约的办法了吗。四月分工资已违约发放的话。把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的想法告诉公司,公司一般也不算惹麻烦。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的。
找公司申诉或者是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起诉他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