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指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内容共有13项内容,分别是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房屋基本状况、房屋的销售方式、房屋的总价款和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条件及日期、装饰标准承诺、供水电气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适宜、解决争议的办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没有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和开发商签订了具有这13条内容的协议书,并且已付房价款,该协议书就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样属于解释的管辖范围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里指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内容共有13项内容,分别是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房屋基本状况、房屋的销售方式、房屋的总价款和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条件及日期、装饰标准承诺、供水电气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适宜、解决争议的办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没有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和开发商签订了具有这13条内容的协议书,并且已付房价款,该协议书就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样属于解释的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