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纳税为:(12280-3500)*20%-555=1201元(在不考虑五险一金的情况下)
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X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不存在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 ,
应交个人所得额=12280-3500=8780元
因878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
所以应交个人所得税
=8680*20%-555
=1201元
存在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
应交个人所得额=12280-3500-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个人所得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