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财产已被法院作了保全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2025-05-08 09: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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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5条所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在该案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是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出现的,可以视为执行担保,因此依据上述条款可以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回答2:

如果债务人总财产变卖还帐还不能抵平`债务,那剩下的债务担保人仍有担保责任,要替债务人还清债务的,财立抵过债务,担保人不用替债务人还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