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业务 最好 不要 与 “销售回款”业务分开。如果分开反映,就会 削弱 “销售回款”的准度,造成一定程度的 信息失真。所以,最好以 “现金流入的负值”反映。这样就应当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里 “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