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田某将一批茶叶存至某仓库内,但因包装不当,茶叶发霉变质。田某取货时发现了茶叶变质的情况,要求仓库赔偿,但是遭到了仓库的拒绝,田某遂将仓库诉至法院。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对于保管人来说,保管仓储物系其合同义务,但当仓储物的变质、损坏、灭失系存货人的原因造成时,保管人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田某因自己未将茶叶包装妥当而造成茶叶发霉变质,显然无权要求仓库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四条 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