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的行政区划

2025-05-15 11: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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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7年年末,赣州市行政区划如下:

赣州市辖赣县区、章贡区、南康区3个市辖区,以及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石城、寻乌14个县,代管瑞金1个县级市,共18个县级政区。

赣州市全市有7个街道办事处,143个镇,141个乡(含民族乡1个),451个居民委员会,3459个村民委员会。

扩展资料

赣南形成行政区的历史悠久。三国·吴嘉禾五年(236)设置相当于市一级的行政机构——庐陵南部都尉。

宋代分设南安、赣州两个政区。又因地处赣江上游、江西南部,并于清康熙年间和民国初先后置分巡赣南道和赣南道,俗称“赣南”。

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划出赣县原辖的赣州镇设赣州市,江西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赣州市,辖十八县。

参考资料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建置沿革

参考资料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