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内规划搬迁后,关于新房产证办理的问题?

2025-05-13 08:04: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从你贴的《牟平县房产所有证》看来,若其公章没有问题,则其法律效力应相当于房产证,即足以证明房屋坐落、面积、权属归属。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居民房屋,仅有宅基地使用证,在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一般是经过村、乡两级向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没有房屋产权证。

  再次,尽管如此,你们业已取得县级政府盖章的权证文书,足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只是形式上存在瑕疵而已,不影响你们权利的保有和主张。

  最后,若你们的房产属于农村宅基地民房,应依法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若属于征地拆迁后的商品房,应申请办理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如图)。

  追问

  老房子是1974年的时候奶奶(徐惠芳)在浙江老家回来时于本村内购买的。(原房主现住青岛)
  购买时是奶奶本人到牟平县税务局(现在牟平县改成牟平区了)办理的房产过户手续(购房花了1200元,手续税费大概花了100元左右,这是1974年的时候)。所以两证齐全:包括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都被村委给收了回去。现在却给了一张银行等各有关部门不予承认的房产证(现住房房产证),村委还说,房产证村里承认你们世世代代住就行了?

  回答

  1、为证明不动产产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书(包括形式合法、内容明确、权属清晰);

  2、村委会的说法一定程度上是对的,很多农村民房手续都不完整,但是,一旦碰到拆迁、用于融资、转让等等,就存在问题;

  3、因此,建议还是极力要求办妥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权证;

  4、既然你们曾经拥有过两证,那么,在房管局或国土局应该有地籍调查的底表,建议前往申请调取留底;

  5、若最终无法协调取得,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予以办证。

回答2:

浙江孙律师:
既然没有别的办法,建议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违约之诉。

回答3:

农村问题,确确实实的有一些是不能用法律解决的,只有通过协商或找上一级政府才能解决。

回答4:

村里的老建筑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国家规划法第十七条有相关规定,2000年以前的老房子只要有规划许可证就可以视同合法建筑,地方上一般也会有相关的配套文件或者相关政策,我们这就是这样操作的,你放心,如果遇上拆迁什么的不会算你违章建筑的。

回答5:

去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要回来,不然你会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