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怎么理解

2025-05-11 14: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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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就是从重处理。这个罪很重 一般15年。无期 死刑缓期 乃至死刑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
第九条 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以掩埋徒刑,直至把你变成文物为止,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答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
  第九条 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位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附:第六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