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交到检察院了,还没出逮捕令,又交回了公安局,是什么原因?

2025-05-08 19: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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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应当是公安局提请逮捕的报告及材料报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因事实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没有批准逮捕;
2、这时公安局可能采取的办法:一是补充证据再报逮捕;二是公安局撤销案件放人。

回答2:

两种情况:

1、还没批捕,送上去办理批捕手续;

2、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建议向公安局问清楚情况。

回答3:

刑事案件交到检察院有两个程序,一是批准逮捕,一是审查起诉。在批捕阶段检察院有七天的办案期限,符合逮捕条件就批准逮捕,否则不予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就会由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取保或监视居住。如果没出批捕书,就准备好钱取保就行了。

回答4:

是因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回答5:

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