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是公安局提请逮捕的报告及材料报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因事实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没有批准逮捕;
2、这时公安局可能采取的办法:一是补充证据再报逮捕;二是公安局撤销案件放人。
两种情况:
1、还没批捕,送上去办理批捕手续;
2、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建议向公安局问清楚情况。
刑事案件交到检察院有两个程序,一是批准逮捕,一是审查起诉。在批捕阶段检察院有七天的办案期限,符合逮捕条件就批准逮捕,否则不予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就会由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取保或监视居住。如果没出批捕书,就准备好钱取保就行了。
是因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