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约,该组织的主要任务和职权包括:(1)在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鼓励缔结新的国际条约,协调各国的立法,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法律、技术援助,搜集并传播情报,以及办理国际注册或成员国间的其他行政合作事宜。(2)在各知识产权同盟的行政合作方面,该组织将各同盟的行政工作集中于日内瓦国际局。该组织已成为知识产权方面的十几个同盟的行政执行机构。(3)对发展中国家就技术转让、立法等方面进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