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体现,同时也是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最终判判决书在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判决书的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案由,是指按照诉讼请求的内容来划分的案件的种类,如离婚、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 诉讼请求、事实理由部分既要载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也要载明被告针对原告诉讼请求承认或反驳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被告提
出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及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适用的法律依据及其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判决结果是判决的主文部分, 是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复。判决结果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
可操作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或者如何分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和适用非讼程序作出的判决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都是可以上诉的判决,因而在制作判决书时应当写明上诉的期间和上诉的法院,以便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判决书关乎你的权利与义务。法官仅仅是法律的搬运工,法官不会创造法律。法律上有你的权利,判决书也会给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