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4月22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兰州最新隔离政策如下:
一、入境来甘人员的管理
境外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集中隔离14天的,来甘后在出示集中隔离14天证明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应主动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监测管理,并于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社区要及时向当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报告;如不能提供集中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当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落实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二、重点地区来甘人员管理
1、湖北和武汉
对湖北和武汉来甘返甘人员继续按照省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来甘返甘人员管控的紧急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68号)要求,落实两次核酸检测(如能提供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可不做核酸检测)。
2、黑龙江和内蒙古
对来自黑龙江、内蒙古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要求,按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管控。
3、其他地区
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到达目的地集中隔离14天,并至少进行两次以上核酸检测(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
来自中风险地区且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在第一天和第七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能提供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可不做核酸检测;如能提供7日内出发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在我省可只做一次核酸检测)。
两次核酸检测期间,社区应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和随访观察,结果均为阴性者可安全有序流动;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在留观点或隔离点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回到居住地后居家隔离14天,社区做好健康监管和随访观察,并于第七天再次进行核酸监测,两次结果均为阴性者,隔离期满可安全有序流动。
来自低风险地区且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体温正常可安全有序流动;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的,社区应做好不少于14天的人员健康随访和管理,不需要隔离观察。
扩展资料
兰州市城关区设置7处临时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
根据3月29日甘肃省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来甘返甘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4月1日,兰州市城关区在辖区内设置了城关区人民医院、张掖路广武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白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星墩焦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盐场路草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处临时核酸检测采样点,进一步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
7处临时核酸检测采样点主动搜索、与辖区街道联系,对湖北来兰返兰人员进行新一轮摸排,准确了解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址等详细信息,并根据摸排情况,要求他们按时段要求到就近采样点进行咽拭子采集。
同时告知所有受检者在检测结果未出期间,继续居家留观,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做好健康监管和随访观察,7天后开展二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方可安全有序流动。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精准做好重点地区来甘人员管理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城关区设置7处临时核酸检测集中采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