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因故意伤害导致甲方因头部重伤,派出所立案快半月了,没有做出任何的处分。只是等甲方自行看完病在去

要赔偿金,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2025-05-08 22: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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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派出所的作法是正确的。
如果乙方故意伤害甲方,必须有了伤情鉴定结论后,派出所才能决定立刑事还是治安案件,然后对行为人采取什么样的强制措施,如果没有伤情鉴定结论,公安机关是无法立案的。
至于赔偿金的问题,如果乙方自愿承担,哪么派出所可以作为见证人交给甲方治病,然后在处理时可以虑从轻,但是如果乙方不愿意承担赔偿,公安机关是不能强迫的,甲方只能自己垫付,然后到法院诉讼。

回答2:

不合法。公安机关应当对被害人出具验伤通知单,根据验伤通知单的验伤结果,如果构成重伤,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一下有期徒刑。

回答3:

不合法。公安机关应当对被害人出具验伤通知单,根据验伤通知单的验伤结果,如果构成重伤,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一下有期徒刑。
被害人要求赔偿的途径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实现